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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一季度二手房买卖纠纷频发

发布时间: 2016-04-15 11:17:19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二手房产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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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5月份以来,以苏州工业园区为首的房价上涨大幕在苏城拉开。2015年11月份起,苏州古城区房价也开始不断上涨,房价上涨直接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激增。昨日下午,记者从姑苏法院获悉,一季度,该院共受理二手房买卖纠纷73件,较去年同期的9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同比增长711%。不仅如此,古城区一季度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73件,已超过去年全年的50件。

记者了解到,二手房纠纷频发主要是因为有不靠谱的房东,不着调的中介,不规范的合同,不过户的房屋。在房价上涨过快的今天,在巨大利益面前,房屋出卖方往往缺乏契约精神,置合同于不顾,恶意不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该院一季度受理的73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仅有4件系因房屋买受方未及时支付房屋价款引起,其余案件均因出卖方不愿意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致。而房产居间方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院受理的此类纠纷中,常出现因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交易流程不了解且中介未能居间到位导致纠纷的产生。该院受理的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去年9月就已经签订了三方合同,而房产居间方对于买卖中的抵押权涤除的时间预算不够,三方合同对于网签时间约定为抵押权涤除后,导致买卖双方网签时间一再拖延,而此时房价已经天翻地覆,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导致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在姑苏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各样,有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有房屋买卖合同书、有房地产居间买卖合同、有房地产居间购买协议、也有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实质都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是名目繁多,且格式是各中介公司各自提供,合同规范性不高,甚至缺少对于合同后续履行重要时间节点如网签时间、付款时间等的必要约定。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拆迁安置房和定销房成为解决被拆迁人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因为房屋性质的特殊性,此类房屋需满一定年限后才能交易过户,很多买卖双方仅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并未过户。现阶段房价的大幅上涨也涵盖了此类房屋,买房一方为防出现变故诉请要求出卖方协助过户,而出卖方在时隔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反悔的纠纷不在少数。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提醒:首先合同约定明确,可以一定程度预防纠纷。出卖人反悔,不愿意出售房屋,买受人可以主张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出卖人违约,买受人也不坚持继续购买涉案房屋,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或定金双倍返还。户口的问题应作出明确约定。已经出现纠纷,守约方应尽快固定证据,收集包括短信往来、语音通话录音、中介人员证明等可以证明出卖人原因违约的材料,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的方式,查封涉案房屋,限制交易,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维护。

责任编辑: l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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